办理事项:省外进青建设工程企业登记
办理期限:5-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青海省建设厅
咨询电话:151-----1178=----1939
办理依据:
《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5年7月29日青海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8日青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修订)第9条 省外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和中介服务等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之前,应当持有关证照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省外进青建设工程企业登记申请材料:
1、进青负责人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2、省外进青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省外进青企业承诺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在青办公场所证明
5、省外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企业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云登记企业基本经营信息、资质信息(造价咨询企业可不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仅限施工企业)、办公地址信息并上传省外进青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省外进青企业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相关附件
6、进青登记人员仅登记企业法人、进青负责人及注册类人员信息,其他岗位人员、安全三类等人员信息不再进行登记所有登记人员均应完成人员实名制验证
办理事项:省外进青建设工程企业登记
办理期限:5-10个工作日
办理部门:青海省建设厅
咨询电话:151-----1178=----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