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进青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办事指南咨询电话
一、办理依据:《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995年7月29日青海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8日青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修订)第9条 省外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和中介服务等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之前,应当持有关证照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受理单位: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基本流程:
1、企业登录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注册,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2、网上审核通过
3、企业打印建筑企业报告登记册
四、申请材料:
1、进青负责人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2、进青企业委托书、承诺书
3、企业法人资格证明书
4、进青企业在青办公场所证明
5、以上所有资料均在网上进行提交。
6、企业进青登记审核通过后,企业自行打印登记册。
7、登记备案册的真实性可通过扫描登记备案册上的二维码或者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查询(网址:139.170.150.139)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七、咨询方式
勘察、设计企业请咨询:
施工、监理企业请咨询:151---1178---1939
工程造价企业请咨询:151---1178---1939
招投标代理机构请咨询:151---1178---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