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中公青海卫生人才网为大家介绍【2020年卫生法规考试资料:传染病疫情如何控制】:
传染病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也是医疗机构的重点防治内容。而传染病疫情控制是防止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关键一环,因此这一章节内容一直受命题老师的青睐,是近年来考试的高频考点,为了让大家更好的掌握这个内容,中公专家为大家进行全面的总结。
1.宣布疫区及疫区封锁
(1)宣布疫区:
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宣布。
(2)疫区封锁:
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实施封锁;
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实施封锁;
疫区封锁的解除——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2.医疗机构的隔离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
(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3.紧急措施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进行防治,切断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紧急措施的解除——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4.交通卫生检疫
5.临时征用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临时征用,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6.尸体卫生处理
甲类传染病、炭疽——尸体立即卫生处理,就近火化;
其他传染病——尸体先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按照规定深埋;
查找传染病病因——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行解剖查验,并应告知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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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如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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