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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资料护士管理条例的注册制度和权利

更新时间:2018-07-30 11:01:57 浏览次数:121次
区域: 西宁 > 西宁周边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五岔路口
在事业单位的考试中,卫生法规当中的护士管理条例这一节考的频率还是比较高的,尤其是专门考护士的时候,这个护士条例就很重要了。中公青海卫生人才网针对于护士条例的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一起先看两个题目:

1.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

A.护士执业证书

B.医生执业证书

C.药师执业证书

D.医技执业证书

E.不用取得证书

2.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E.5年

1.【答案】A。

2.【答案】E。

可以看出,这一类考题会以这种直接的形式出现。所以一定要知道护士条例的注册制度、执业的权利和义务,就可以帮助我们快速地做题。

一、护士执业的注册制度:

注册条件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延续注册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变更注册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page]二、护士执业权利和义务:

护士执业权利      (1)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2)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3)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
(4)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护士执业义务      (1)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4)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所以,掌握好护士管理条例的上述知识点,就可以帮助我们快速地做题。希望可以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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