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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卫生医疗招聘卫生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

更新时间:2018-05-21 15:06:13 浏览次数:112次
区域: 西宁 > 西宁周边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五岔路口
青海事业单位e类考试内容中卫生法律法规的知识是好多人都必考的,然而卫生法律法规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报告制度的相关知识点的总结是重要考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往往事件很大,需要采取紧急的处理,但在这个过程中,及时的进行报告及信息发布也很重要,今天,我们就共同来学习一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希望大家通过本节的学习能对报告制度进行掌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报告。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以上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接到报告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以上就是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报告制度,你,掌握了吗?更多卫生政策法规请继续关注中公青海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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